崗位職責
1、組織定時巡查生產現場的各項生產安全技術措施和崗位安全規程的執行情況,對發現的安全生產隱患和設備安全缺陷及時報告上級主管,并提出相應的整改意見和措施;
2、擬訂工廠部安全生產管理措施和生產現場的安全應急預案,解決生產現場的安全問題;
3、組織開展安全事故和環境問題、治安事故、災害事故的相關資料和證據收集、分析活動,確定責任人員和單位,組織制訂事故分析報告,提出處理意見和建議;
4、定期巡檢公司生產現場的消防設施和消防措施落實情況,及時發現消防隱患并提出整改意見,監督、檢查整改工作的落實情況;
5、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