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打造高素質教師隊伍,儲備優秀教育人才,根據《浙江省教育廳辦公室關于做好2024年中小學教師定向培養招生工作的通知》(浙教辦函〔2024〕74號)和《浙江省教育廳辦公室關于印發<2024年浙江省中小學教師定向培養招生計劃>的通知》(浙教辦函〔2024〕108號)等精神,結合我縣實際,現就做好2024年蒼南縣中小學教師定向培養招生(招聘)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生對象
招生對象為參加2024年浙江省普通高校統一招生考試,立志為蒼南教育事業服務的蒼南戶籍考生(其中報考特殊教育學科的,可放寬至溫州戶籍考生)。
二、招生計劃
2024年蒼南縣中小學教師定向培養招生(招聘)計劃為25名,培養層次本科,安排在普通類提前錄取(其中中小學體育<足球>安排在體育類提前進行),具體培養院校等詳見附件。
三、招生(招聘)錄取程序
定向培養實行“高考招生與公開招聘并軌”政策。按照“公開公正、擇優選拔、協議管理”原則,招生錄取安排在提前批進行。具體程序如下:
(一)志愿填報。符合條件考生按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有關規定填報志愿。招生錄取安排在提前批進行,只招第一院校第一專業志愿報考的考生。詳情請及時關注浙江省《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計劃》。
(二)面試。省教育考試院根據考生志愿,按高考總分(或體育類專業綜合分)從高到低(相同時按位次),按照招生計劃1:1.2的比例,將考生名單提供給相關招生院校,并由相關高校將名單抄告蒼南縣教育局。蒼南縣教育局聯合蒼南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組織對考生進行戶籍審核、面試,面試成績為“合格”或“不合格”。
(三)體檢。蒼南縣教育局組織面試合格的考生進行體檢,體檢費用考生自理,并即時告知考生體檢結果,考生如有疑義應當即時提出復檢要求,否則視作自動放棄復檢。復檢由蒼南縣教育局組織并安排,在規定的時間內完成,且只能復檢一次,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普通高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等有關規定執行。
(四)公示。高校在面試和體檢合格的考生范圍內,根據招生計劃數按高考總分(或體育類專業綜合分)從高到低(相同時按位次)確定擬錄取定向培養考生,并由縣教育局按要求公示3天。
(五)簽訂協議。公示無異議的,由蒼南縣教育局商蒼南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后,與考生、培養高校三方簽訂定向培養就業協議。簽訂協議時,考生需攜帶高考準考證、身份證、戶口簿原件及復印件(簽訂協議之日尚未滿18周歲的考生,需監護人一并提供身份證明,共同簽字)。蒼南縣教育局將簽訂協議的考生名單
報招生院校。因考生放棄、戶籍不符、面試不合格和體檢不合格等造成缺額的,在規定時間內可依次遞補。
(六)錄取。各招生院校在全省統一規定時間內,將已簽訂協議的考生名單報省教育考試院。省教育考試院按已簽訂協議考生名單進行投檔,相關高校按規定錄取。被錄取者由招生院校發送錄取通知書,未錄取者不影響同批次其他院校的正常錄取。
四、就業與待遇
1.定向培養生按期畢業后,按照定向培養就業協議,采取競爭擇優的辦法,統一調配到具有事業編制的中小學教師崗位任教,具體辦法由蒼南縣教育局會同蒼南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商議確定,確定后由用人單位與定向培養生簽訂事業單位人員聘用合同,聘用人員納入事業編制管理,服務期限不得少于6年。如無特殊原因,未按期完成學業、不能正常畢業的,蒼南縣教育局不再負責落實就業任教工作。定向培養生按期畢業后,不按協議到我縣中小學教師崗位任教的,應按協議承擔有關違約責任,且3年內不得報考蒼南縣教育系統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考試,同時上報征信部門將該生納入征信黑名單。具體履約要求在定向培養協議中明確。
2.錄取考生在校期間的學費、住宿費和生活費等各項費用,由考生先行繳納。畢業并落實崗位后,見習期滿的,由蒼南縣財政給予每人一次性3萬元補助。
五、其他說明
1.因錄取工作時間較緊,考生填報志愿后,近期盡量不要離開本縣范圍并保持24小時電話暢通,以免無法及時參加面試、體檢、簽訂協議而影響錄取。面試、體檢時間預計在6月28日-7月2日,具體時間以蒼南縣教育局正式通知為準。
2.因體檢初檢、復檢須在規定的時間內完成,考生在體檢前期應加強健康管理,避免因暫時的身體原因(如感冒、疲勞、飲食不當、情緒因素等)影響體檢結果。
本公告由蒼南縣教育局、蒼南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共同負責解釋,未盡事宜另行研究。咨詢電話:0577-64758278(蒼南縣教育局人事科);釘釘群號:24170030158(蒼南縣2024年教師定向培養招生咨詢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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蒼南縣教育局
蒼南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4年6月8日